吸纳下岗人员可获税收减免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6:14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以及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今后也可享受到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优惠了。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宣布,从现在起,这两类企业每吸纳一名下岗失业人员,即可扣减一定数额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据介绍,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人。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是指街道社区兴办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职工总数不超过100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纳税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两类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递交书面认定申请。按照规定,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加工型劳服企业、街道社区加工型小企业根据企业吸纳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下岗失业人员实际人数,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扣减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得超过两年。 作者:新报记者胡媛媛实习生何建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