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立法旁听泼点冷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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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6:38 人民网 |
网友:木杉 近来,一些地方在立法旁听方面作了不少文章,11月24日至28日,来自山东省各地的15名普通公民首次旁听了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旁听者的食宿、往返车票由会议组支付。(见人民日报12月2日五版《公民成为立法参与者》)这些行为被视为促进公民参与立法、促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但我要在这里给旁听泼点冷水! 其实立法要实现“民主”,其实很简单:在立法之前在媒体上公开立法目的、立法内容,让社会公众共同讨论,立法部门广泛吸取、采纳各方意见,进入人大立法听证时,实行电视直播,以方便人民监督代表在立法过程中代表立场。 如今,我们舍弃这一“正途”,在立法之前,进行“秘密”工作,在立法听证过程请一些人“旁听”,又有什么实质意义? 与其说让旁听者达到其“民主参与”的目的,不如说是其是让民众见识立法的“民主”过程。 更让不可思议的是“旁听者的食宿、往返车票由会议组支付”,会议组的经费哪里来?毫无疑问是公共财政,而拿这些纳税人的钱不是用于“公共福利”上,而是安排个别“旁听者”,于理于法都难说得过去。 因此,我觉得,目前在旁听上下功夫,不是从根本上促进“政治文明”,倒像是搞“政治秀”,作政治“形象工程”。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