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烈书画展在汕头市翰苑开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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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6:45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邵建生报道:12月1日,由市残联、市文联主办的《李明烈书画展》在翰苑展厅举行,我市文艺界人士和残疾人士参加了开幕式。 李明烈于1943年出生于汕头市下蓬鸥汀乡,他身残志坚,对中国传统书画艺术有着执着的追求,作品多次参加全国各级展览并获奖,曾应邀参加国际性展出。(来源:《特区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