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转非”户口审批 成都警方推出七条便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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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5:16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本报讯 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局新近出台7条便民利民措施,从12月1日起执行。 这7条措施是:一、取消本市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小城镇户口迁入合法固定住所或投靠直系亲属的审批,按市内移居办理入户。二、取消本市农业人口“农转非”户口的审批。就地农转非,由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核办理(未设办证中心的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审核办理);跨区(市)县农转非,由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核办理(未设办证中心的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审核办理)。三、缩短五城区和高新区购房入户的审批时限,由五城区及高新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审批,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改为10个工作日。四、将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须知和办理相关证件的8种表格通过社区警务室向群众发放,便于群众就近索取。五、本市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直接办理《边境通行证》。六、对成建制用工单位使用30人以上外来人口的,由用工单位与派出所联系,派出所上门办理《暂住证》。七、让群众拥有及时了解居住地社会治安状况的知情权,由区(市)县公安局统一制定社区警务室治安状况公示栏,每月定期向社区群众通告刑事案件发案情况。(本报记者李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