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印教材 立信学校无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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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5:39 山西日报 |
本报12月1日讯 (记者李晓芳)太原立信会计学校因使用、销售盗印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上月底被省版权局处以5万元罚款,这是我省第一例版权行政处罚案。 今年7月下旬,我省有关部门接到上海立信出版社投诉,称太原立信会计学校连续盗印上海立信出版社出版的《新编会计学原理——基础会计》。盗印书纸质粗糙、装帧简陋,严重影响了上海立信出版社的声誉。 接到以上投诉,省版权局对太原立信会计学校进行突击检查,当场发现封面署名为立信会计出版社的盗版教科书《新编会计学原理———基础会计(新版)》修订本22册。8月4日,省版权局再检查该校时,又查出此书及该校2001年2月至2003年1月招收的会计班花名册8本。 据调查,太原立信会计学校在1997年至1998年间,曾以“金钥匙书屋”的名义从上海立信出版社购书2000余册,码洋约4万。此后,再无业务往来。太原立信会计学校校长对此表示认可。他解释说,从1998年以后,太原立信学校生源急剧下滑,就没有再从出版社续订教材。青年宫培训班是太原立信会计学校的4个教学培训点之一,省版权局从这里收缴的一册学籍簿就有592个学员的名字名列其中。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太原立信会计学校必须提供其培训学员的教材来路。 省版权局认定太原立信会计学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6条的有关规定,且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随之对该校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另悉,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认为,太原立信会计学校5年连续办班至今,设立4个培训点,销售盗印教材时间之长、数量之大,令人瞠目。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知识产权,他们决定通过司法程序向太原立信会计学校讨个公道。 (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