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工程又见硝烟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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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8: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见习记者罗丹)昨日,记者从南通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确保打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南通市劳动局将联合建设局等部门,从2003年12月1日至2004年1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 据了解,今年1至11月份,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共受理群众举报案件302件,其中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案55件,占总案件的18%,拖欠克扣工资款高达24万余元,涉及农民工人数218人。检查中发现,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中服装行业占31件,且多发生在一些私营服装纺织企业中,主要是因为当前熟练缝纫工、挡车工供不应求,企业为了能留住这些人员,对工人的工资一般采取拖上1至2个月后发放。当工人提出辞职时,则拿不到或拿不足拖后发放的1至2个月工资。另外,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也不能按时发放,一般工人平时只能领到生活费,到年底结算时,往往因工头卷款逃跑,导致民工拿不到血汗钱的事屡见不鲜。另外,从劳动监察支队受理的一些案件中可以发现,绝大部分企业与农民工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对工资的标准及支付只是口头协议,发生拖欠和克扣工资时,处理比较困难,民工的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害。 据市劳动部门严处长介绍,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建筑施工、餐饮娱乐、服装等行业通过用人单位自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及举报专查等手段,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资的用人单位,责令其及时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制定请欠计划,限期补发,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03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