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无偿辅导学钢琴 特困母女谢师恩(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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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1:36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编辑同志: 现就读于市第十七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林丽璇一家是特困户,其父亲多年患病而于数年前去世,其母亲残疾无工作能力,目前母女俩寄居于丽璇的外公外婆家,仅靠外公每月退休工资三百余元养活4口人。 去年,林丽璇同学在市有关单位联合组织的“贫困家庭助学行动”中获得求学资助。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获悉林丽璇非常渴望学琴、而家庭困难的情况后,免费让其学习钢琴。学琴一年多来,林丽璇得到中心许多老师的无私指导和手把手悉心辅导,进步很快,被评为“优秀学员”。 值得一提的是,老师们不仅义务辅导丽璇,还在物质上给予她帮助:洪老师送给她音乐书籍及日用品,庄部长、洪老师中午替她买来盒饭,赖老师送来牛奶,王老师送来饼干点心……所有这些,让林丽璇十分感动。 丽璇的母亲陈女士近日对笔者说,钢琴本来是富人家子女才有机会学的,因为学费每小时得100元以上,像她这样的家庭本来想都不敢想。如今,幸得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献爱心,才使单身特困家庭的女儿能实现日思夜想的学琴梦。陈女士及女儿表示无以为报,特嘱笔者代为上书报社,感谢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所有帮助过林丽璇的老师。(陈汉宗)(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