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严打六类扰乱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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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4:31 人民网 |
人民网济南12月3日电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从现在起,山东省公安机关将联合工商、文化、税务、盐务、卫生、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集中两个月的时间,依法严厉打击六类市场领域扰乱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 这六类犯罪活动如下: 一是生活、生产资料和医疗药品市场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快速致富、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异地传销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有“团伙犯罪”性质的犯罪组织,以及利用传销或变相传销的形式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或合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违反《广告法》,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欺诈宣传,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利用广告虚构招商投资项目,以此为诱饵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利用广告坑农害农等危害弱势群体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食用盐、烟草专卖市场中违反《盐业管理条例》、《烟草专卖法》,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食用盐、烟草专卖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印刷出版、文化市场中违反有关条例或规定,非法印刷、出版、复制、发行图书、期刊以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的行为。六是其它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殷玉国、滕世雷、孟李生)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