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少一点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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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5:26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程爱华润生 在接访中,记者经常遇到这样两类读者。一类反映问题考虑较多的是警示性、公益性,出于对社会的关怀。另一类是为了解决个人的问题。 读者信任媒体,媒体在处理这两种投诉时,所基于的是社会责任,是通过采访报道,为树立良好的风气、创造良好的环境而“放哨”。 对于上面的“私了”,记者只能表示遗憾。 “私了”的双方,都有所顾忌,在某些问题上达成共识后,见好就收,息事宁人,防止事态因为新闻媒体的介入而扩大。乍一看,很可以理解。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私了”对社会无益,或者说是有害的,有的还给当事人留下隐患。 对于投诉人来说,大家都承担着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看起来是对对方的一种“惩罚”,但这种惩罚并不到位,有时候会助长一种不良的习气。更何况,公众明哲保身的态度,恰恰是不良风气滋生的沃土。对于被投诉一方,也一样。事件到此结束,你知、我知,公众没有了知晓的机会。越来越多的“私了”,让被投诉方更加相信自己“处理危机”的能力,更加相信有钱就可以“堵嘴”、“摆平”,这当然不是好事。 我们欢迎更多的有正义感、有良知的读者,和记者一起监督社会环境,我们希望私了的现象少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