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观察:美国——非婚同居 孩子成“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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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7:24 中国新闻网 |
非婚同居不再只是好莱坞电影明星家庭的专利。 家喻户晓的苏珊.萨兰登及添.罗宾斯,歌蒂.霍恩及科特.罗素,杰西卡.兰格与山姆.谢泼德等不过只是全美490万此类家庭其中一二罢了。而在1990年,全美未婚同居家庭仅为300万。 根据最近美国人口普查局2002年统计显示,在异性未婚同居家庭中,41%的有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总数为290万,占美国儿童比例的4%。因此,社会学家苏珊.布朗(SusanBrown)说,“我们这些社会工作者从过去关心离婚、再婚对孩子的影响被迫转移到研究同居对孩子的影响了。” 在美国,近一半已婚夫妇都经历过婚前同居的阶段。同居的人称他们希望通过同居了解彼此是否能和谐相处,从而避免离婚带来的痛苦。但是社会学家和政策制定者则认为同居关系通常是不稳定的,这种对孩子非常不好。一些专家笃信孩子成长的黄金条件是由法定婚姻下的亲身父母抚养。 不过,一些专家对这种以传统道德为基础的家庭模式表示质疑。麦吉.哥拉格赫,纽约一个非赢利性机构—婚姻政策研究所主席,说:“婚姻给孩子传递的信息往往是婚姻并不真是那么回事情(很多父母轻易就离婚了)。如果父母与他(她)所钟爱的异性住在一起,给孩子传递的信息是对爱情本身的重视。当然对儿童这个信息传递未必有效。” 威斯康星大学人口学家拉里.布帕斯(LarryBumpass)称1/9的美国孩子现在都在未婚同居的环境中成长。很多和孩子住在一起的同居者说他们的状态和过去没有什么区别。 琳希.卡罗尔说她不相信自己是一个坏典型,人们对许多对未婚人士常常秉有非常错误的观念。卡罗尔,24岁,住在西雅图。目前她与25岁的本杰明.林德森同居三年了,此外还有他7岁的儿子尼威克。“我们不过是给孩子提供的另外一种家庭。唯一的区别是我们不靠法律关系维护。”林德森说:“我17岁就结婚了,采取同居是因为不愿意再冒一次风险离婚了。我的母亲不同意我们非法同居,经常给我施加压力。但是这不再是18世纪了。结婚并不会改变我们的关系。” 卡罗尔和林德森也许只是同居家庭中幸运的一部分。布伦达.沃西布尔,28岁,在纳什维尔和她的情人以及他的5岁女儿住在一起。小女孩平时和他们住,周末和亲身母亲住。沃西布尔不无苦恼地抱怨道:“我认为小女孩总想我该下地狱。”由于缺乏法定父母的权威感,象沃西布尔这样的父母大都有此尴尬的情形。 此外,孩子的抚养费用也是同居者比较敏感的话题。法律并无权干涉一个孩子在这样的关系中应该得到的抚养费用。在一个大杂烩家庭中,法律审判得依靠不同情况研究细则。 孩子在同居关系的家庭中成长往往会增加了双重危险。专家认为同居关系非常不稳定。据统计,即使同居双方将要结婚,在5年内,50%的人将分手,相对于结婚人的离婚比例只有20%。同居分手往往比离婚更少顾忌,多公开自己分手的企图。 如果一旦分手,另外一方可能带着自己的孩子进入各种各样的同居关系。特别是一方没有经济来源、教育程度不高和缺少做父母的技能,更容易发生这样的情况;孩子经历贫穷的可能性往往是正常婚姻的孩子的七倍,靠社会福利生活的更可能高达17倍。此外,社会学家帕梅拉.斯末克(PamelaSmock)认为任何分手都容易诱发孩子出现感情脆弱、纪律性差,或早期性行为和滥用药物等问题。 儿童心理专家比尔.麦勒(BillMaier)说,“人们不愿意谈起同居是对还是错的问题。在基督团体里面,我们认为性是上帝的礼物,圣约告诉我们正确的婚姻。”多里安.萨罗特(DorianSolot)和马歇尔.米勒(MarshallMiller)是一个非赢利性结构的创始人,他们主持了婚姻中的选择,也是《不结婚的双方:对同居者有益的建议》的作者。他们认为,如果一个成年人要与一个有孩子的人同居,必须先考虑好自己是否能够肯定双方能够相处得很好。此外,经济和道德的考虑也是需要的。特别是通过律师解决好经济问题,因为同居的双方在得到孩子的紧急医疗费用上会经常碰到麻烦。 来源:《华盛顿观察》周刊第45期 作者:曾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