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身能否喷商业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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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07:0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城市公共汽车的前面及背面不得喷印任何商业广告,这是国家车辆管理部门明文规定的。盐城的城市公交是否做到“洁身自好”呢?昨天,本报记者对盐城市公共汽车车身广告的情况展开了调查采访。 昨天上午,记者在市区人民中路、开放大道等交通要道蹲点发现,在来往的不少公交车背面都喷上了商业广告,其内容包括酒类、保健、美容等方面。记者来到一分场终点站,其中一位公交司机的话颇让人值得回味:“公交汽车车后喷印上广告后,几乎车内后视镜就用不上了,我们在倒车时一般都是将头伸出窗外的,习惯了,只要能将车开好就行。”记者随后来到盐城市公交总公司,二楼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此解释说,公交总公司已经将车身广告的代理权交给了明日传播有限公司。 明日传播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明日公司是市公交总公司公共汽车车身广告惟一的代理商。记者指出不能在公交车辆前面及背面喷涂广告时,这位工作人员说:“不知道,我们公司已经在盐城做了2年的车身广告,也在盐城有关政府部门做了注册登记,得到有关管理执行部门的许可。”记者索看有关材料时,该工作人员称,这里是分部,总部在苏州,文件现在在苏州总公司。“来盐经营了2年车身广告,明日传播有限公司一直依法办事,期间也有执法部门来检查,但都没有查出任何的不规范之处。” 据了解,公共汽车车后喷上广告后,虽然美化了车体,但也着实给一些驾车司机在开车时带来一些不便,特别是在倒车时,由于车后被广告遮掩,很容易引发事故。所以,司机只得把头伸出窗外才能倒车,这往往是顾后难顾前,造成行车困难。 盐城市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车检股王股长向记者出示了1997年的公安交通法规汇编,该汇编规定:公共汽车、电车的车辆前后不得设置任何广告。王股长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年5月份实施,此类现象将有所好转。 本报见习记者 倪锋 薛瑾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04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