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洋原老总难逃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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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08:39 天府早报 |
早报讯(张容记者赵倩) 近日,四川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成都霜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王泽君因虚报注册资本、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死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996年,王泽君擅自成立了霜洋财务公司,采用高利率吸收股金,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3.8亿余元。案发后,尚有存款1.2亿余元无法兑付。此外,在1995年,王泽君与人共谋,以高息吸收单位和个人存款,总金额达2.6亿元。至今仍无法归还的贷款还有1.7亿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