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游泳池超量用水被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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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09:2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段郴群) 2003年7月,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体育局和广州市物价局联合颁发了《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办法》。《办法》自2003年8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实施4个余月,效果到底如何?昨日,记者全程跟踪广州市人大代表视察部分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情况。 没有发票被有关部门查账 广州某高校为了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设施的功能,满足市民的运动要求,积极响应《办法》规定,把学校所有能对外开放的体育设施都对外开放。但是好心没有好报,最后出现了一个由于无法向市民提供消费发票被有关部门查账的令人啼笑皆非的场面。据了解,目前,像这间学校收取市民的费用但又无法提供发票的现象在许多学校都存在。 所收费用税后仅够发工资 据悉,广州市物价局已经根据学校对外开放的不同体育设施项目制定了《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项目和标准表》。但是,据学校反映,大量的市民到学校进行体育运动,学校必然要增加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资。一学校负责人说:“根据现在的收费标准,交完税后,我们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所收取的费用仅仅能给管理人员发工资,而要对场馆进行维修,这点钱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学校超量用水被罚款 广州某间体育学校的体育基础设施非常好,特别是游泳池在假期对外开放非常受欢迎。但是,假期过后等待他们的不是表扬,而是有关部门的一张超量用水的罚款单。据了解,由于从节约用水的角度考虑,有关部门对学校用水量是根据学生的人数来定的,超过了一定限度将给予罚款。而现在要求学校的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像这间有游泳池的学校必然对用水有更多的需求,这又使得学校处在一个两难的境地。 意外伤亡谁来承担责任 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后,市民在学校运动中意外受伤由谁来承担责任?在昨天的视察中,学校提出了这样一个让他们头痛的问题。据了解,目前,保险公司对学生在学校的意外伤亡有“学平险”,而对外面的人在学校进行运动发生意外伤亡则没有相应的险种。因此,学校非常担心如果运动中意外伤亡,则会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