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一抢劫团伙持火药枪、炸药包作案16起两“老大”一审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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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09:37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以陶远光、林登国等为首的20多名匪徒,长达6年之中手持火药枪、杀猪刀、炸药包等在威宁疯狂犯下大案16起,致19人受伤。日前,该团伙14名成员被毕节地区中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到有期徒刑。 经查,2001年1月15日,陶远光、杨孟举等6人伙同林登科、李江江等5人(5人在逃)手持刀枪,冲进威宁自治县金钟镇光明村的焦煤检查站,砸开保险柜,抢走柜中全部现金,抢走该站职工耿辉5000多元,抢走王国聪公款3500多元,共计1万多元。 2001年10月5日深夜,被告人陶远光、林登国等8人伙同杨耳朵、周国荣等6人(6人均在逃)带火管枪、炸药包等冲到妈姑镇拱桥的王国才家,打坏门窗,将炸药包扔进王家屋中爆炸,林登科持火药枪朝屋中乱射,将王国才右手臂及胸部打伤。 毕节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陶远光、林登国系该案主犯,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12人分别被判处3年到无期徒刑。 (周毅 邱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