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堵高考“候鸟” 海南出台高考报考新规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1:21 人民网 |
堵住高考“候鸟” 海南出台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人民网海南视窗2月15日消息: 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日前正式印发,该规定主要目的旨在堵住那些高考临考前来海南省参加高考的“候鸟”考生,给海南考生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海南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据海南日报(记者姚莉莉)报道:《规定》指出,学生因常住户口随家长户口迁入我省,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登记卡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向户口迁入所在地的学校联系,由接收学校签署同意接收意见,经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由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 到省外借读的学生,经原就读学校及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持借读联系表联系外地接收学校。外地学校同意接收后,由原就读学校开具借读介绍信,提供学生有关材料。学生学籍由原就读学校保留。 申请在海南省借读的省外学生,必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在当地就读困难的证明,再持海南省暂住证,向暂住地学校提出借读申请。 《规定》对省外学生申请在我省借读的,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由海南省的有关部门或亲属负责照管、抚养并在海南省居住的;家长双方出国工作后由海南省的有关部门或亲属负责照管、抚养并在海南省居住的;家长双方在边远地区工作或工作流动性较大,由海南省的有关部门或亲属负责照管、抚养并在海南省居住的;家长一方在海南省工作,学生随其家长在海南省居住的。 转学、借读一般在寒暑假期间办理。毕业年级,除有特殊困难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外,一律不办理转学、借读。(海南日报2/15姚莉莉) 该主题新闻全年回顾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