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汕头24家娱乐场所被注销(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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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1:34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谢文雄)记者昨天在市文化部门获悉,由于市区部分娱乐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且经营状况不佳,市文化局根据有关规定,于近期对持有《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2003年度审核,24家企业将被注册经营资格,17家停止营业。 经文化部门审核,市区中心城区的汕头经济特区天山娱乐城有限公司、汕头中信渡假村酒店、汕头市帝豪酒店等62家持有《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文化经营单位合格,准予换发《文化经营许可证》;锦源酒楼有限公司、金平区乐斯娱乐中心、金平区大窖金湖酒家、金平区景星茶座酒吧等17家持有《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停止文化项目经营活动;金山娱乐总汇有限公司、亮都歌舞厅、金海歌舞厅、龙湖区大众火锅城、金园区金港娱乐场等24家持有《文化经营许可》的文化经营单位,被注销《文化经营许可证》。(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