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你能拿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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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4:13 兰州晨报 |
加薪,你能拿多少?解读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调资政策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根据国务院通知,我省将从12月起,对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调整,凡2003年6月30日在册人员都有望从7月1日起,补发中央财政拨付的工资增加部分,其中部分离退休人员、机关中提前分流人员、35岁以下脱产学习的人员也可享受调资待遇。这是记者12月3日从省上有关部门获悉的。NO.1具体调资范围 凡实行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现执行职级工资制的单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执行职级工资制的机关单位和参照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的部分事业单位),均属本次机关调整工资标准范围。NO.2具体调资对象 2003年6月30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1971年底前工作,参加了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并一直在本单位工作的计划内长期临时工。NO.3具体调资标准 从2003年7月1日起,将机关公务员中办事员、科级、县级、地级、省级、主席级等各职务层次职务工资起点标准由现行的最低100元至最高850元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标准。NO.4新录人员工资调高 机关新录用人员提高试用期工资待遇,具体为:初中生每月425元,高中生每月446元,中专生(中专以上标准中,含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每月488元,大专生每月520元,本科生每月561元,获双学位的本科生(含6年制的本科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593元,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652元,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716元。 适当提高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临时工资,具体为:技术工人第一年425元,第二年446元;技工学校学生见习期工资每月446元;普通工人熟练期工资每月425元。NO.5不得擅改原工资档次 在调整工资标准过程中,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变原职务工资档次和工资级别;2003年6月30日前经组织批准离退休和已经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不能按本办法调资。NO.6分流人员在加薪之列 机关机构改革中,按省委发(2000)26号文件关于人员分流规定提前离岗的人员、35岁以下脱产学习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规定调资。本报记者梁峡林NO.7教师护士仍享受优惠 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各类国有事业单位均属本次调资范围,人员对象与机关单位相同。从2003年7月1日起,先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具体标准略去),然后调整活的部分。调资后,现行工资结构比例不变,其津贴部分按原批准的比例。按国家规定中小学教师、护士职务工资提高10%的部分,也按此次调整后的工资标准相应提高。 适当提高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工资;新进入优秀体育运动队的试训队员,临时体育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调动工作人员原则上由现所在单位办理调整工资标准手续。 本报记者梁峡林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通知,鉴于今年以来财政收入形势良好,因SARS突发而暂缓的内地公务员加薪计划将从今年12月起正式实施,原定于7月起增加而未加的后5个月工资增量部分将一次性补发。此次加薪主要涉及职务工资部分。从今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根据不同职务,每月职务工资增加幅度从30元至300元不等。 本报记者梁峡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