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交通肇事逃逸今年百余宗 造成37死53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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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6:51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报道:今年前10个月汕头市范围内共发生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03宗(其中重大事故37宗,一般事故66宗),造成37人死亡、5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万多元,目前已侦破63宗,破案率为61.16%,形势仍不容乐观。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介绍,交通逃逸事故多发生于夜间,其中又以晚上9时至凌晨4时这一时段居多。 当前我市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呈现出如下特点:肇事车中过境车辆、个体车辆、无牌证或假牌证车辆、个人承包公车以及未参加保险的车辆占了较大的比例;逃逸案件被伤害的对象多数是行人、非机动车及摩托车驾驶者;肇事地点以国道及主要干线的市区以外路段为主;肇事人员以无证驾车、非职业司机驾车者居多。(来源:《特区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