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要求赊账 又趁机借钱过后“蒸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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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7:31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 向人家买东西后要求赊账,又趁机进一步借钱,过后却“人间蒸发”,这是日前发生在南澳岛的事。 11月30日晚上10时多,在南澳县城隆澳大街做日杂小生意的张婶正准备关店门,这时,一个中年妇女来到店前买东西,她先挑选好需要的油、盐等物品,然后煞有介事的要张婶结账。张婶算好价钱后,这位中年妇女装作摸索口袋找不着钱,不好意思地对张婶说,刚才出来忘了带钱包,等一会再拿来还。见张婶迟疑的样子,这位中年妇女似是提醒张婶说,她就住在张婶家的对面楼上,按说还是邻居呢!张婶经中年妇女这么一说,似乎觉得对方有点眼熟,便同意了。谁知中年妇女又说,她还要到附近买点别的东西,索性就从张婶处再借20元,等她明天一早连同刚才的30元一块还,张婶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相信了她。这样,中年妇女便从张婶店中提走了30元物品和20元现金。 说好翌日还钱的,但一连等了好几天,张婶都不见那位“邻居”从店前经过,更不用说还钱了。(特约记者林楚南)(来源:《特区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