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律维权意识增强政府依法行政观念提高80万例“民告官”案件的背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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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3:0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的一组数字耐人寻味:自1990年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13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受理了80多万件行政诉讼案件,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尤其是近6年来,“民告官”出现逐年激增的现象。一个被称作行政审判突破性发展的标志数字是,全国法院行政案件收案数从1992年的27125件,增加到2001年的100921件,原告的撤诉率从37.84%下降到32.38%,原告的败诉率从35.93%下降到28.61%,被告的败诉率则从21.98%上升到25.67%。 年收案从不足3万到超过10万大关,逐年激增的行政诉讼说明了什么?“民告官”中“民”的撤诉率和败诉率逐年下降,相应地,“官”的败诉率则上升了近4个百分点,“下降”和“上升”的变化意味着什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有关负责人4日就相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从上访到诉讼,公民法律维权意识增强了 “原来行政争议主要靠‘上访’、找党政首长,现在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大大加强了。”这位负责人认为,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公民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是近年来我国行政诉讼数量不断增多的主要原因。 究竟有多少行政争议最终形成行政诉讼,取决于行政审判具有多大的社会影响力。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调研报告分析,“民告官”中一个制约行政诉讼发展的重要因素,就是作为原告的“民”普遍存在着“三不”,即不知告、不会告和不敢告。不知道法律赋予自己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不管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正确与否,要么履行,要么软顶硬抗;不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行政机关作为与不作为之间,一片茫然;同时,“民”的最大的一块心病是怕行政机关事后报复,怕法院司法不公,官官相护。 商鞅变法,移木立信。如果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就会认为行政审判是“官官相护”,愚弄百姓。这位负责人认为,各级法院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是严格的、认真的。在依法保护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落实人民群众诸多宪法权利方面的成效是明显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较好地体现了司法公正。 上海、山东、广东、河南和北京等各地法院不约而同地把宣传作为突破口:“报纸上有字,广播里有声,电视里有影”,新闻媒体成了行政诉讼宣传的重要阵地。 同时,许多法院还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使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有直接的观感和印象,通过公正司法取信于民,确立行政审判的公信力。 从“怕出庭”到主动出庭,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了 这位负责人表示,数字变化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观念的提高。2002年7月,沈阳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都建立法定代表人出庭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类似的规定在许多地方成为政府的共识。 安徽省太和县公安局曾因治安拘留争议被诉上法庭,公安局长主动出庭,并要求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旁听。经审理,公安机关程序违法,当庭宣判撤消公安机关的治安拘留决定,太和县公安局服判。从行政诉讼开始时的怕当被告,怕出庭和怕败诉,到今天的理性面对诉讼,并注重通过行政诉讼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弥补工作不足,完善规章制度,各级政府机关提升了执法水平,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 行政审判工作任重道远 不过,这位负责人也坦承,目前一些地方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不尽如人意,法院开展工作阻力不小。他介绍说,有些部门和领导缺乏应有的现代民主法治意识,不习惯接受司法监督,认为行政诉讼是给政府“找麻烦”,对行政审判不尊重甚至横加干涉的现象时有发生,使法院无法切实履行司法审查职能。 另外,地方保护、部门保护比较突出,有些地方制订“土政策”限制法院受理和审判行政案件,导致人民群众“告状难”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行政机关不出庭应诉,不缴纳诉讼费,不提供证据材料,不执行生效裁判,甚至在开庭审理期间公然抓走原告等。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问题虽非主流,但负面影响不容忽视。”新华社记者田雨(据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