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极速”经营者免予民事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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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6:31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据新华社消息曾轰动京城的“蓝极速”网吧纵火案的受害者亲属胡忠松等20人起诉网吧经营者郑文京、张敏敏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日前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 去年6月16日凌晨,北京海淀区非法经营的“蓝极速”网吧发生放火案,造成25人死亡、13人受伤。此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3名纵火罪犯和2名非法经营者已经被判刑。(来源:东方新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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