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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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7:21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忙本报记者 宋茜 “商场对零钞收取实行四舍五入,这种做法对吗?”“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必须予以纠正……” 12月4日是第三个法制宣传日。一大早,南昌大学法学院200余名青年志愿者,就来到胜利路上,一字排开桌椅、展板,给过往行人发放法制宣传单,并义务进行法律咨询。 83岁的周亦贞老太太手拿《江西省2003年重点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提纲》,边走边念。周老太太早晨在胜利路上晨练,看见南昌大学的“普法青年志愿者”们在进行普法宣传,就凑过来瞧瞧热闹。 “这种活动好。让我们了解了很多法律知识,以后应该多办些。群众掌握了法律知识,办事才更有底气。”她高兴地对记者说。 “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但发票遗失,怎么办?”“如果商场不承认是他们卖出的,就无法要求退货。但经过质量管理或相关部门认定所购为不合格产品,可向生产厂家要求退货。” ……一个个紧贴老百姓生活实际的回答,简洁明确。志愿者们解说得有理有据,群众连连点头称是。许多市民表示,以后不仅要遵纪守法,碰到事情也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据统计,仅两小时,这里就发放了宣传资料1.5万份,接受咨询上千人次。 据了解,这次青年志愿者普法宣传活动是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团省委、南昌大学联合主办。在现场指导普法宣传的省司法厅宣传处处长邓弈强向记者介绍:“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全省各地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今后,我们还将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像扫除‘文盲’一样扫除‘法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