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者被判刑四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0:2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崔小明通讯员海法)今年8月13日,本报《无病老人两月“吃”药12万》曾报道了一身体健康的六旬老汉王某涉嫌诈骗医保统筹基金一事。昨天,王某被海曙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款7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5月至7月,王某使用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卡,采取涂改、更换病历本等手段,虚构病情,先后在我市24家医院及卫生院重复门诊,恶意超大剂量配药,而后将药品进行销赃。 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等方法,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