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学生状告学校不发证书”追踪 终审:驳回上诉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0:38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因为英语没有过关或考试作弊,两名大学毕业生没有得到学位证等证书,遂将学校告上了法院(本报曾作连续报道)。12月4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两名学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颁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的行为,是法律、法规赋予高等学校的职权,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贵州师范大学决定暂不颁发毕业证书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给上诉人龙继曾的行为,是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其规定大学英语过三级达55分是对本校教学质量的保障。这一行为合法有效,且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是国家教委组织进行的,学校将其纳入自己的教学计划并无不妥之处。 关于张森诉师大一案,法院认为,贵州师范大学决定不授予张森学士学位,是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授权,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自己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作出的。考试作弊不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是为纯洁学校正常教学的秩序而设定的。学士学位是国家对品学合格的学生学习成绩的肯定,授予不授予,有其严格的评定程序和方法。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是行政处分行为。对于缓退一年的处分,属学校的纪律处分范畴,且上诉人张森交纳了一千元的缓退试读费并试读完毕,其行为与是否授予学士学位无必然联系。 法院审理后,终审驳回了龙继曾和张森的上诉。 (王林 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