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串通利用女色劫财 五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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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0:55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 财迷心窍竟想出了以女色引诱、用安眠药使人昏睡后乘机劫财。近日,五华县人民检察院对这宗抢劫案件提起公诉。 曾某强2002年11月3日晚上伙同黎某艳、包某在转水镇三塘村陈某家密谋抢劫,黎某艳提出自己认识某公司的廖某,遂商定由黎某艳引来廖某对其下手。随后,被告人曾某强买来“三唑伦”(属安眠药类)药片碾成粉末交给黎某艳。黎某艳和包某赶到县城后,即打电话给廖某,谎称刚从外地回来无处住宿。廖某便骑摩托车载黎某艳在某酒家开了客房。在客房内,黎某艳趁廖某进入卫生间洗澡之机,将准备好的“三唑伦”药粉放入装有啤酒的杯中。待廖某喝下啤酒昏睡后,黎某艳马上叫来包某,劫走廖某的手机等并骑走廖某的摩托车,次日和曾某强三人逃离五华。 今年8月,曾某强在广州正欲行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张碧波)(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