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贪玩迷路 民警送其返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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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0:55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据新华网电近日,博罗县公安局石湾分局巡警将一名迷路的小女孩送到其父母手中,受到当地群众赞扬。 11月24日晚8时许,石湾分局巡逻队队员在中岗村李屋砖厂附近发现一名约四五岁的小女孩站在路边哭。民警见状便上前询问,可小女孩操外地口音,说的话一下子无人听清楚。弄了半天民警们才明白,原来小女孩趁父母不在就溜到外面玩,结果天黑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解情况后,民警们带着小女孩在砖厂附近寻找起来。可当时天已黑,小女孩也说不清家住何方,兜兜转转过了半个多小时仍没找到小女孩的住处,民警们只好将小女孩带回分局,同时买来面包给她吃。 民警们经商量决定,通过该镇广播站寻找小女孩的家人。正在这时,从中岗治安队那边传来消息,称有人在寻找一个小女孩。民警马上与中岗治安队取得联系,并带上小女孩过去辨认。经相认,该女孩正是莫某(广西人)所走失的女儿。小女孩和父母团聚了,在砖厂上班的莫某紧紧握住民警的手说:“警察同志,谢谢你们!”(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