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在汕举办培训班 汕头百多民企负责人参加(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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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0:55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杨文兴)昨天,我市100多名民营企业厂长(经理)、管理人员重新走进课堂“充电”,参加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汕举办的“10000家民营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班”。 据介绍,此次培训的内容包括: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与认证、质量监督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记者从昨天我市首批参加培训学习的企业反映看,企业参与学习“充电”的热情高涨,让人看到我市民营企业质量法制和质量管理水平意识的提高。(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