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教育形式 汕头举办“12·4”法制文化书法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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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0:55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陈静莹通讯员庄礼忠)作为全民普法教育与书法艺术有机结合的展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汕头法制文化书法展于12月4日起一连三天在翰苑展厅举办。原司法部部长邹瑜、原省政协副主席林兴胜、省司法厅副厅长杨日华,市领导蔡宗泽、林加茂、苏耀光,老同志李习楷、吴波、马光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小斌等出席了开幕式。 今年“12·4”是第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和市书法家协会联合举办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汕头法制文化书法大赛,在法制建设、建立文化大市、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普及古今法制文化等方面都有很大意义,旨在更好地让法律深入人心、深入社会、深入生活、深入文化。活动开展一个多月来,全市各界书法爱好者,从市委书记李统书,老干部林兴胜、李习楷、马光辉到洪寿仁、千石、陈丁、陈兰华、林仲伟等书法名家,从80多岁的老人到10来岁的小学生都纷纷参与其中,反映了全市各界对法制宣传工作的满腔热忱与丰富的传统书法文化底蕴。 为了充分发挥此次活动的社会教育作用,使之成为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提高法律素质的有效载体,主办单位从参赛作品中精选百幅,专场展出,让更多的公民接受法制宣传教育。邹瑜、杨日华等还欣然为书法展题词。副市长苏耀光在开幕式上讲话。(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