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被判无期 受贿额巨大审理期间逃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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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1:06 石家庄日报 |
新华社沈阳12月4日电(记者于力李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开庭审理原宽甸满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商殿举受贿一案。因商殿举在审理期间逃跑长达两个半月,他原本投案自首的情节被依法取消,终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55岁的商殿举曾经担任过宽甸满族自治县县委书记等职,因涉嫌犯受贿罪于今年3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5日被依法逮捕,6月16日因病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商殿举犯受贿罪,于8月6日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法庭调查质证,商殿举在担任中共宽甸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提拔、调动、留任、重新安置干部,为开发商承揽工程,解决干部职级待遇,为他人争取木材采伐指标,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过问案件之机,52次收受36人送的财物贿赂,合计人民币116.94万元。 9月18日,当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准备对该案开庭宣判时,被告人商殿举却未到庭并外逃,原定的开庭宣判日不得不推迟到两个半月后重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