礐石一处林地起火 军民配合消防及时扑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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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1:29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陈敏摄影报道)昨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市区礐石南滨路南侧一处林地因不明原因着火,幸亏礐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全体干部职工和驻地海军官兵及时赶到,配合消防官兵在半小时后将大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昨日下午火灾发生时,记者正好乘船过海。南滨路中段上空腾起的滚滚浓烟在市区海滨路便清晰可见,但不少市民误以为那是在焚烧垃圾或稻草。起火地点位于礐石南滨路南侧御远亭前的一处金凤林地。当时正刮东南风,火借风势越烧越旺,礐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职工发现火情后,全体干部职工立即手持灭火工具,第一时间赶至火场。随后闻讯赶至的几十名驻地海军官兵及两辆消防车也投入了灭火工作之中。由于扑救及时,大火未造成重大损失。(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