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庭开审女医生坠楼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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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2:19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
家属巨额索赔败诉 南京一名漂亮的离异女医生在情人所住的五星级酒店坠楼身亡,死者的父母以酒店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女儿死亡为由,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巨额索赔。11月2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女医生坠楼身亡 39岁的女医生玛雅(化名)3年前离异,去年她偶然结识了一名受聘于南京市某企业的外籍专家,并很快热恋。同年,他们在该企业为外籍专家租的某五星级酒店的包房内开始同居。 不久,玛雅和外籍情郎出现感情纠葛。今年5月1日,酒店员工突然发现玛雅浑身是血摔在楼下的消防通道口,送医院证实死亡。经警方鉴定,玛雅系“高坠死亡”,“非他杀”。 此后,玛雅的家属和那名外籍专家达成协议,由外籍专家一次性补偿1万美金。 死者家属状告酒店 料理完女儿的后事,玛雅的父母在现场观察后认为,女儿的死和酒店防范措施不力、管理存在漏洞有直接关系。为此,他们和玛雅的儿子一起,将该酒店告上法庭,索赔17.5万元。 原告诉称,玛雅和外籍专家同居期间,外籍专家曾写过便条请酒店工作人员把房间钥匙交给玛雅,证明被告是明知玛雅和外籍专家的同居关系的,因此被告与玛雅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被告没有按照规定安装监控设施,也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在窗台上安装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这些原因造成玛雅坠楼以及坠楼后无法及时被发现和救治。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旅店服务合同中保障客人人身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原告败诉 法院审理认为,外籍专家所居住的客房是其公司所承租,玛雅本人并没有和酒店签订过旅店服务合同,故被告对玛雅不负有旅店服务合同中相应的合同义务。此外,酒店1996年投入使用的这幢公寓楼,其窗台高度符合当时的国家标准,因此对原告提出的窗户没有设置防护设施、导致玛雅意外失足的说法也不予采信。 据此,法庭判决,原告诉讼缺乏事实依据,驳回其诉讼请求。(李自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