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山镇镇长等5人被撤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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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3:2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今日晨报看点 “8·9”事故8名责任人受行政处分 4日,省政府决定,对厦门市湖里区“8·9”重大建筑施工伤亡事故、闽侯县“7·31”重大烟花爆炸事故和“8·26”爆炸刑事案以及南平市“7·14”特大交通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做出行政处分。 湖里区“8·9”重大建筑施工伤亡事故造成7人死亡,38人受伤。经调查,这是一起因村民非法占地、违法抢建、无勘察、无设计、野蛮施工、有关单位和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下8名相关责任人受行政追究;给予湖里区区长李栋梁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城建监察支队支队长徐火营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湖里区建设局局长裴再生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湖里区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张明海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湖里区禾山镇镇长钟伟东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禾山土地管理所所长邱武波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禾山镇城建办主任钟育明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禾山镇城监中队副中队长(主持工作)吴芳湖行政撤职处分。同时,建议按法定程序罢免陈世明的湖里区禾山镇高林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