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上岗证”惊动文化部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3: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本报榆林讯(记者杨永存)靖边县文化稽查大队向歌舞厅小姐每人收取200元管理费,并核发“上岗证”一事经本报批露后,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在全国引起震动。国家文化部对这一事件高度关注,12月3日指示当地文化部门严查此事,要求3天内上报有关情况。 12月4日,记者在榆林市文化文物局了解到,有关领导已赶赴靖边,对此事展开调查。当日下午,记者在靖边县采访时获悉,位于该县东环路的“蒙古王”歌舞厅在市文化局赶到之前,已被靖边县文化稽查大队查封,收走了该歌舞厅的所有执照。而被当地人喻为“红灯区”的林荫路上的歌舞厅仍然在正常营业。 据靖边县文化局一位副局长讲,歌舞厅小姐执证“上岗”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轰动了全县,市文化局已经找县文化局有关领导进行了谈话,调查落实此事。他还说,《西安晚报》的报道对靖边群众来说,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近几年县文化局的管理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发证初衷是给舞厅服务人员的,但实际上发给了“小姐”。另一位县文化局领导告诉记者,文化稽查大队向歌舞厅小姐收钱发证,从1998年就开始了,这是文化局有关领导同意的,桑塔纳轿车确实是挪用收取的管理费购买的,职工也用这笔收入旅游过。那么,歌舞厅小姐执证“上岗”到底干什么,这些领导对记者的提问都没有正面回答。 歌舞厅小姐也有“上岗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