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农民“说法”的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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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3:5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翔安区司法部门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本报讯 (蔡恺翔宣)昨日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在普法现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困扰翔安区马巷镇郑坂村村民洪某的难题得到了解决。 据洪某说,她女儿今年结婚后,村里以她女儿结婚为由收回了女儿的责任田。洪某认为女儿虽然结婚了,但是女儿、女婿说好了是双头挑,而且女儿的户口还在村里,也已依法交纳税收、履行村民应尽的责任,村里不能因为女儿结婚就收回责任田。她想要回女儿的责任田,但是不知道怎么办。 得知翔安区举行的普法宣传活动免费展开法律咨询,洪某一早就赶来了。现场接受咨询的律师认为,洪某的女儿虽然结婚了,但是户籍还留在村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村里不能收回她的责任田。洪某说,即使村干部有意归还责任田,但还要顾虑到其他村民的意见,希望现场办公的法律工作人员能提供一个明确的法律条文。翔安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当即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复印给了洪某。 昨天,翔安区司法部门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翔安区司法部门说:翔安区26万人口中有24万农民,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当务之急。另据了解,翔安农民目前反映较多的法律问题集中在土地纠纷、规划问题等方面,司法部门希望广大群众学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些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