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多管齐下整治假劣食品药品初见成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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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7:14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周敏报道:今年从7月份开始,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活动,现已初见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在本阶段专项整治中,我市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出动监督人员5500人次,查处生产经营伪劣食品和健康相关产品的单位67个,处罚款8.5万元,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约15吨,标值19.2万元。本月1日莅汕检查的国务院督查组表示要把汕头的经验向全国推广。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采取的措施包括定期检查监测全市肉菜市场,严厉取缔出售河豚鱼的行为,查处未经检疫或检测不合格的私宰猪肉;开展食品市场清理整顿,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进货渠道的监管;重点检查粮食(米、面等)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吊白块、滑石粉、矿物油、非食用色素和使用工业盐、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加大对学校、集体供餐和产销单位卫生检查的力度等九项措施。(来源:《特区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