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潮学奖评奖拉开序幕 潮人网接受网上申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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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7:14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 第五届潮学奖(2001~2003年度)评奖工作近日已拉开帷幕。 评奖范围包括以下三方面:一、对潮学研究有突出贡献。包括文献整理、学术研究成果已正式出版的著作(含单本和单篇);二、对潮汕文化的出版发行、组织展览、对外交流,以及影视音像、戏剧演出、报刊宣传、培训讲座等活动成绩突出者(含集体和个人);三、对潮汕历史文化资料的征集,包括无偿赠送和在征集工作中成效卓著者(含集体和个人)。 根据每3年评奖一次的规定,申报时间从12月初开始,至2004年2月底止。4月上旬评定公布。国内外的个人和社团参评者,可直接邮寄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传播基金会申报,也可登陆“潮人网(www.chaorenwang.com)”,在网上申报。还可由国内外各地潮人社团和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传播基金会在海内外的理事、顾问推荐申报。(李福光)(来源:《特区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