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师立嘱将房产赠保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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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02:17 京华时报 |
作者: 邹桂来源: 本报讯(记者邹桂)生命中的最后十几年,保姆成为他最信任的人,老教师桂老先生立下了遗嘱将一套两居室赠给保姆魏女士。桂老先生去世后,他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孙女打起了房产保卫战,昨天法院判决,遗嘱有效,房屋归保姆继承。 桂老先生家住劲松,妻子早逝,1987年第二任妻子也离开人世。1983年,魏女士就在桂老先生家当保姆,其间只中断了两年。虽然从1988年起,桂老先生的孙女也搬来同住,但主要照顾桂老先生起居的一直是魏女士。其间,因为经济问题桂老先生和自己在外居住的两个儿子和孙女也一直不大愉快。 2000年8月,桂老先生向魏女士借款2.5万元,在折合了自己和第二任妻子的工龄后,向朝阳区房管局购买了自己居住的两居室。同年11月,他立下遗嘱,称与子女不和,将房屋产权赠给保姆魏女士。今年3月,桂老先生过世,魏女士在处理完他的后事后,办理了房产变更手续。 这一切引起了桂老先生和第一任妻子所生的两个儿子的不满,他们认为父亲购买房子时享受了退休教师的优惠,同时还计算了第二任妻子的工龄,这应该属于共同财产,他们同时认为自己尽到了赡养的义务,因此应该继承遗产。 两名儿子和大儿子的女儿因此将魏女士告上法庭,要求退还房产。 在昨天的庭审中,只有桂老先生的孙女出庭,她表示,桂老先生立遗嘱时年事已高,公证处公证不合程序。当庭辩论后,法官在休庭30分钟后做出判决:虽然桂老买房享受了各种优惠,但个人出资仍属个人财产,且买房时其妻已过世,因此遗嘱有效,房屋应归魏女士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