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毕业生就业限制更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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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10:5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陈敏)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限制更少了。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的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将有较大改革,从今年起,师范类毕业生可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并允许出教育系统就业。 尽管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放开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限制,但委培、定向毕业生仍要求回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如不愿回去的,须经有关单位〈部门〉同意。宁波大学教师教育“3+1”模式培养的毕业生可在全市教育系统内自主择业,享受师范类毕业生待遇。 按有关规定,我市师范类毕业生在毕业当年5月底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原则上转至生源地所在县(市)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帮助推荐就业。当年7月底前还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允许延长一年择业期,其档案可暂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师资交流中心管理,毕业生可继续在本县(市)区教育系统内择业。紧缺专业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6月底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由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就业。师范类毕业生到毕业后第二年8月底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人事档案原则上转至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 为使师范类毕业生有较多的就业机会,按有关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各学校要优先接收当地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从教。在本地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尚未妥善安置前,各县(市)区原则上不接收同专业师范类或相近专业非师范类非优秀毕业生跨区就业。 据介绍,今后我市将对市直属学校(单位)接收的高校毕业生(暂不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实行人事代理,其个人档案及人事关系将挂靠在宁波市师资交流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