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即将实施 有关部门举办宣传咨询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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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13:04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张晓丹报道:今天上午,市劳动保障局和金平、龙湖区劳动保障部门与全省同步,在龙湖区政府办公大楼前联合举办了《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咨询活动。 来自华建电子有限公司、建业酒家等多家企业的员工闻讯赶来参加,员工们围绕着怎样才算工伤、发生工伤之后如何取得赔偿等具体问题与专业人士进行了咨询。 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是我国迈出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条例》规定全国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规定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费用和待遇。澄海、潮阳、潮南、濠江区和南澳县以及有关街道也于今天上午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咨询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