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毕业生可全省双向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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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13:4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王元卓 宁波晚报讯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04届高校毕业生教育系统就业政策出台,师范类毕业生可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 根据新出台的政策,我市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继续实行“双向选择、积极推荐、择优录用”的就业方式,对优秀毕业生实施优先推荐、优先录用。本市师范院校按不多于同一专业毕业生数的30%确定优秀毕业生。宁波大学教师教育“3+1”模式培养的毕业生可在全市教育系统内自主择业,享受师范类毕业生待遇。 明年起放开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限制。师范类毕业生可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并允许出教育系统就业。 当年5月底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其档案原则上转至生源地所在县(市)、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帮助推荐就业。当年7月底前还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允许延长一年择业期,其档案可暂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部门或师资交流中心管理,毕业生可继续在本县(市)、区教育系统内择业。紧缺专业的毕业生在当年6月底前未落实单位的,由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就业。师范类毕业生到第二年8月底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人事档案原则上转至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 教育部门将继续吸纳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师范类高素质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尤其是吸纳硕士研究生到高中段学校任教,硕士研究生就业不受学校编制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