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建筑工程招投标改革 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将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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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07:5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李文生)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将深化建筑工程招投标改革,取消大部分政府工程资格预审制度,试行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将在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加强中标工程后续管理的同时,继续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其中的主要举措是,将从招标程序、特殊工程的认定与发包、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定更全面、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该规定已于上月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即将发布。该规定的核心改革举措是,进一步规范招标人资格预审行为,大部分工程招标将取消资格预审,试行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取而代之,即在现有的企业中,选择一定数量资质好、信誉度高、规模较大的企业,授予其参予政府工程建设的资格,让这些企业有更多机会参加投标、最终中标,杜绝抬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对于我市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合谋抬标、标书雷同、故意废标、代理招标、共同围标等现象,市建设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一直与有关方面一道在密切关注,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些措施。这些措施有:几个月前,已将入围投标人的数量由原定的7个增加到11个,这样竞争性就更强,串标者的违法成本会增加,串标的可能性会减少。由于对抬标、围标、串标这些问题的调查取证非常困难,因此有关部门明知一些投标企业存在这种嫌疑也无从查处。针对这种情况,有关部门已规定:一旦发现某企业有串标等嫌疑,纪检监察部门就予以立案,等到下次招标时,由业主在招标公告写明涉嫌被立案调查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以此通过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这一环节,将涉嫌串标投标人拒之门外。取得投标资格后,如发现有雷同标书、串标等违规嫌疑,有关部门采取的办法是,通过招标人事先在公告中注明如有上述现象即确定为废标。目前已有不少投标项目根据该办法进行了处理,并有10余家企业被暂停了中标资格。 作者:记者李文生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