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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09:3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新闻回放 据悉,目前国家旅游局打算修改关于“导游不许收取小费”的禁令,从而使得以“回扣”为主体的导游薪金分配制度改为以小费为主体的国际惯例的呼吁再次升温…… 赞 小费制可理顺旅游消费链 如果对旅游市场进行比较深入的了解,就会发现,建立“小费制”、消除“回扣制”,任重而道远。 历史地看,导游“吃回扣”现象不是一个或多个导游共同创造的,它是旅游市场长期发展过程中,各利益方面经过反复整合、博弈而形成的。作为旅行社、导游、购物场所消费链之间的一个顽结,回扣问题浮出水面的表象是导游私拿回扣引发投诉,而沉在水底的却是旅游市场中历史性的“低报价、高回扣”等诸多问题。要彻底解决旅游市场中普遍存在的回扣问题,必须综合治理,理顺旅游市场消费链。 具体到导游佣金问题,我认为应尽快使之明细化、透明化,用具体、实在、合理的佣金制来代替现存的“暗箱操作”。比如“小费制”(或许还有其它更有效的措施),就是一种积极的尝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相信只要是符合市场规则、能实在为消费者带来实惠的改革,消费者最终是会欣然接受的。(阿蒙) 弹 行业自律胜过照搬洋办法 尽管小费制是国际惯例,但在国内参团恐怕还是要“入乡随俗”,因为绝大部分游客对付小费仍然缺乏心理承受能力。普遍的心态是:你提供优质服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还有什么必要再给小费?事实上,有关部门也早已作出规定,导游强行索取小费是要受到严厉处罚的。当然,如果对服务非常满意,主动给小费就另当别论了。 其实,现在旅行社已经进入微利竞争,利润率一低,自然难为导游提供合理的报酬方式,回扣和小费就成了导游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因此,与其过早推行小费制引来怨声载道,不如让旅行社改改出牌方式,加强行业自律,将单一的压价竞争转为有序竞争,提高出团补贴,将佣金合理合法化,反而可以达到皆大欢喜的结局。日前,广州地区旅行社协会推出一项约定:不得以低于正常成本的价格参与竞销。如果这项规定能得到推行,不仅旅行社将直接受益,对游客也会大大有利。(陈巧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