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48】一摔伤民工获赔1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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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0:05 武汉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屈建成 通讯员 蔡敬 实习生 李幸幸 唐湘屏)昨日,当武昌区司法局徐家棚法律服务所将10万元存折送到陈忠志手中时,在床上躺了三个月的鄂西汉子不禁热泪盈眶:三个月的奔走,三个月的辛苦没白费,三个月的不懈维权,终于赢得了16万元的赔款(含已付的6万元医药费)。 今年9月2日,陈忠志和其他民工一起,早早来到武昌积玉桥工地进行拆迁。早上6时,正在二楼拆迁的他突然一脚踩空,直坠下来。施工方黄陂区某拆迁队将其送到医院抢救。 经医院诊断,陈的伤势很重:腰椎骨折,下肢截瘫,大小便失禁。当施工方得知这一切后,付了6万元医药费后便没有下文。陈来自湖北竹溪县,家里本就困难,3个小孩均未成年,而现在他又只能终身躺在床上。想到这,他曾一度想到自杀。 后经人指点,夫妇俩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妻子涂家美先后到“148”、司法部门进行咨询。他们又找到劳动仲裁部门,但没有受理。 在夫妇俩感到无望之际,徐家棚法律服务所姜明凯、蔡敬热情接待了她。很快,武昌区法院立案。12月2日,在法院的调解下,施工方赔付给陈10万元的费用。148点评: 昨日,徐家棚法律服务所主任姜明凯介绍,这是他遇到的最大一笔民工赔偿案。这得益于民工陈忠志的不懈维权。 他说,民工作为弱势群体,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往往推脱责任,大多草草了事。他们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有些单位甚至和民工签生死合同,合同中注明“工伤概不负责”等相关条款。他说,这都是违反宪法和有关劳动法规,属无效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