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完善见义勇为者奖励保障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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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0:1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慈溪记者站励映忠王迪)尽管时间流逝了两个多月,但慈溪市浒山街道暂住人口专管员孙佰权为保护他人财产英勇牺牲的壮举,还在大街小巷广为传颂。近日,当地政府已向上级建议要求申报孙佰权同志为省见义勇为一等功。慈溪市综治办负责人表示:“为告慰英雄,政府将承担起孙佰权父母、子女的赡养和抚养义务,并给予至少4万元的见义勇为奖励金。” 慈溪市早在1991年就实行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制度,设立总额为250多万元的奖励基金,但由于相关政策、措施未配套,每年的基金支出不足10万元,个人最高奖励也仅为5000元,致使部分见义勇为人员在医疗、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为了让英雄流血不流泪,今年该市全面实施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从奖励、救治、就业、保障等多方面对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该办法规定,受到记一、二、三等功奖励的,颁发奖金分别不低于4万元、2万元和1万元。同时,对见义勇为致残人员本人或牺牲人员家属,比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享受定期抚恤和社会优待,并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就业、入学和建房。《办法》还规定对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及家属建立优待证制度,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游市内景点,就医时免挂号费等。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的实施,解除了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自办法实施以来,慈溪市今年已有43人因见义勇为受到奖励,其中5人获得三等功以上的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