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实施新型农村医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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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2:16 人民网 |
人民网银川12月7日电 记者周志忠报道: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一种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给当地农民看病就医带来实惠。 这种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总体实施方案是以户为单位,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筹资10元,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20元。这30元中有5元用于支付个人门诊体检和预防保健费用,其余25元全部用于大病统筹。参保农民凭《合作医疗证》可到本乡镇卫生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在《合作医疗证》和缴款登记册上核减,如因病需住院治疗的,由县定点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经县合作医疗中心同意后可以外出治疗。这一制度对住院治疗的病人实行由本人先垫付后由合作医疗实行按起付点分段报销的办法予以核报,报销起付点为300元,报销比例最低为20%,最高报销比例达到55%,每人每年累计可报销费用4000元。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