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昨调高汽油、柴油销售价格(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2:19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 (记者陈向辉)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调价通知,我市从本月6日起调整汽、柴油销售价格。 调整后,我市0号柴油批发价从原每吨3225元调整为3409元,调高184元,零售价从原每升2.90元调整为3.05元,调高0.15元;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批发价从原每吨3669元调整为3873元,调高204元,零售价从原每升2.85元调整为3.05元,调高0.20元;97号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价从原每升3.35元调整为3.55元,调高0.20元。(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