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辆只能看的自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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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2:2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市民与法”有奖征文 我每天上下班坐公交要倒几次车,为了方便,就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既锻炼身体又环保。用了几天,感觉挺好。有一天过马路等红绿灯时,一位交警对我说,以后不要再骑这种车,这车属于助力车,是禁止上路的。 怎么办呢?只有跑到专卖店去问个清楚。店老板说这车属于自行车,助力车是烧油的,而这种车是用电池的,很明显不是同一种车,再说全国哪里有自行车不准上路的道理?可能是交警没看清,误认为是助力车了。我听后觉得也有道理,大不了以后严格遵守交规,看到交警我就用脚踩假装是在骑自行车不就得了。 但是,有一天还是被交警拦下,敬礼,开单,扣车,罚款。我又跑去专卖店问。店主了解情况后也很愤慨,他还拿出一份文件给我看,说是国家发的一种文件,上面规定了这种车就是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交警罚的是机动车的那种,叫助力车。我又返回到交警大队,像店主一样给他们讲两种车的差别,可警察同志也给我看了一份厦门市的文件和交通法规,说上面明确规定自行车不能加装动力,否则就违规了。劝我先服从处理,领回车再去找销售商处理。 垂头丧气地交了罚款,领回了还很新的车子,我决定再到专卖店去搞个明白。店主很坚决地说,车子在质量上没有问题,概不退车。说是交警侵犯了我的财产权,让我去找中队,实在不行就行政复议。还劝我以后见到警察绕着走,就不会那么倒霉了。我一听,头就大了,我哪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呀?没办法只好咨询12315,消协说他们主要是受理产品质量,假冒伪劣等消费纠纷,对这类牵涉到行业定义,标准划分,法律法规的问题他们也很难处理,再说他们也只能协调沟通,并没有执法的权利。 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求助无门。交警认真执法,没有错;商家合法经营,也没有错;我掏钱消费,当然更没有错,那在整个事件中,到底谁错了?反正现在我买了一辆质量没有任何问题(所以不能退货)、却只能放在家里看的新电动自行车。 想来想去,可能是我自己的错,我根本就不应该去买这一大堆烦恼。想来想去,我还是没有错,即使我买回来一大堆烦恼,可总该有法律让我去解决这些烦恼吧?你说呢?陈莹 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厦门晚报 主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