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少生优生 潮阳育龄青年举行承诺签名活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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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2:37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为动员青年志愿者积极投身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活动,教育广大育龄青年倡导“晚育晚婚,少生优生”新风尚,摒弃“多子多福,重男轻女”陈旧观念,近日,潮阳区团委、计生局联合举行青年志愿者计生宣传队授旗仪式暨育龄青年贯彻计生《条例》承诺签名活动。 卢庆丰朱伟鹏报道(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