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出台 停课劝退学生均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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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7:33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日前《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以52票的绝对多数表决通过。全市275.5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将再次获得法律给予的保护。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通过的《条例》呈现六点显著变化。 学校应配备法制校长;学生受处分前可以申辩,学校不得以停课、劝退等方式变相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严防未成年人网上“迷失”;“特殊”少年有“特殊”保护,《条例》中“特殊保护”条款中规定,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救助;未成年人告“家长”可申请法律援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