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网评政府部门北京市民积极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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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7:35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11月11日,北京市督查考核办主办的“群众评价政府部门”活动拉开序幕,自活动开始以来,从最初的参与人次仅为数百,到12月3日参与人次突破10万,吸引了众多市民的关注。从11月24日本报开通“群众建议热线”到11月29日市规划委网站增设群众意见栏,再到北京市教委为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这一活动让许多政府部门更加重视倾听群众的声音。从该网页被关闭之前的数字来看,参与的市民已增加到126090人次。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昨天在谈及这一活动时就坦言,仅2003年上半年,市法制办就通过网络收到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216件,接听市民反映意见和建议的电话一千三百多次,收到市民来信一百余件。“很多市民今后要多为立法建言献策,这对提高本市立法质量,提高市民依法办事的意识,推进本市的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北京市发改委主任丁向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我对这样的满意率不满意。”他说,“发改委今后将进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本部门的服务意识。” 网络调查应增设身份信息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院长洪大用教授认为,这是政府开放性的一种体现,出发点是非常好的,给了老百姓一个方便的途径来发表自己的意见。评议结果可以作为对部门评估的一个辅助性的依据。“网上调查只能够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不能作为直接的考核依据。”他建议,在采用这种方式时,应对网络准入加以鉴别,如增设年龄、性别、教育、身份证号码等背景变量。 政府应采取积极态度回应 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的观点是,政府通过媒介报道看到百姓对自己的评价后,应采取积极态度。因为造成低分原因很多,例如政府在某些方面确实做得不够到位;或许政府工作已经很努力,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存在问题;或政府工作已经提高,但与百姓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等。媒体更有责任对事实进行全面理性的分析,把社会成员理性、建设性的意见汇总给政府。 应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科技部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研究员赵延东博士称,这是政府决策更趋民主化的一种体现。从道理上来讲,纳税人是有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表示态度的权利的。评议应该只是第一步,如果条件允许,应该更进一步分析评议结果,出台一些实际的相关措施,例如奖惩制度等。他还建议,应该把这种舆情调查长期开展下去,政府专设机构或者委托专业机构都可以,这样可以对老百姓的态度有一个长期的持续性的了解,还可以做比较性的分析。 不要因被提意见觉得没面子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刘建明认为,现代政府的最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信息公开、行政公开。政府在公众中的威信,关键在于信息透明、行政透明。而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借助媒体,媒体是沟通政府、群众思想、信息的最好途径,一个有效的途径。政府应该广开言路,不要因为被提意见就觉得很没面子。政府工作有缺点并不可怕,但如果不听、不加以改进,群众的意见才更大,如果善于倾听并改进工作,一定会得到群众的信任和肯定。 网上评价应纳入民主法制建设 昨日,首都之窗“群众评价政府部门”活动结束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李忠普处长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评议政府部门最权威的是百姓 记者:市民通过网上给政府部门打分的形式,您认为值得提倡吗?为什么? 李忠普:我认为这个活动很有意义。首先,政府应该是为市民服务的行政机关,它工作的好坏,最有权利评价的是百姓,最具权威的评价者也应是百姓。 记者:能有十多万人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这意味着什么?李忠普:这说明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增强了。记者:这种形式今后是否应该继续进行下去? 李忠普:我觉得这项活动应该作为一项工作制度,作为北京市的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继续进行下去,因为这本身就是政府部门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一种好的途径。 政府部门应欢迎媒体来采访 记者:反映民情民意,除了我国的人大代表制、信访制度外,您认为还有哪些比较好的渠道? 李忠普:通过新闻媒体的舆论来反映,表达群众的心声,也是一种好的渠道。 记者:现在有些政府部门经常拒不接受采访,您怎么看? 李忠普:政务公开就包括政府部门应欢迎媒体来采访。我们的所有决策和信息(涉及到国家机密除外)都应该向人民公开。 记者:群众在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李忠普:我国已陆续颁布了6部规范政府部门行为的法律,这6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